发布时间:2018-05-28
根据生态环境部预测和市环保指挥中心会商,近期唐山市气象扩散条件持续不利,将出现连续中度污染过程。为做好这次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5月26日0时至31日24时期间,在确保安全生产和应急抢险的前提下,执行以下应急减排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污染减排措施
1、钢铁行业。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滦县的钢铁企业烧结机、竖炉全部停产;其他县(市)区的钢铁企业烧结机、竖炉限产50%,使用干法脱硫的免于停限产;钢铁企业烧结机和竖炉配套的脱硝设施已投入运行的免于停限产,钢铁企业石灰窑限产50%。
2、焦化行业。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到36小时。
3、电力企业。确保颗粒物达标排放,其余污染物再减至超低排放限值70%以下。
4、铸造行业、独立石灰窑企业停产。
5、建材行业。水泥、砖瓦窑、玻璃棉、岩棉、石膏板、矿渣微粉生产企业及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开平区的陶瓷生产企业全部停产。
6、涉V0Cs行业。除焦化和化纤企业涉V0Cs工序以外,其它涉V0Cs企业和排放工序停产。
7、其他行业企业或企业集群。橡胶、轧钢、钢锹、锻造、散热器、塑料、铁矿选矿、采砂、耐火材料、营养钵等行业企业或企业集群停产。
二、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1、全市钢铁、焦化、电力、水泥、化工、煤炭开采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
2、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输运服务的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三、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1、各类施工工地要在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的前提下开展施工,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要在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要求的前提下作业,市建筑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开展不间断巡查,对不能达到“六个百分百”和扬尘治理要求的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一律停工停产。
2、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
3、对市区道路、国省干道进行全覆盖清扫、吸尘和冲洗,所有企业的料堆和料场必须严密苫盖并洒水抑尘。
来源:网络

更多内容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汇率转换
1人民币=美元 (1美元=人民币)
相关行情
延伸阅读
- 河北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若干措施
- 3家钢企入选河北省“专精特新”骨干企业创新发展项目拟支持名单
- 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鑫汇冶金等10家企业评定为重点行业环保绩效A级企业公示
- 河钢乐亭钢铁等10家企业拟评定为河北省碳管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单位(第一批)公示
- 河北省卢龙县钢铁企业整合重组的意见建议
- 河北:深化绿色制造工程,全面完成钢铁等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
- 河北工信厅印发《河北省钢铁行业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推荐目录》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支持钢铁行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河北省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 河北太行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拟评定为重点行业环保绩效A级企业
-
面议或电议
废锡泥(蓝泥) -
面议或电议
钨钼合金 -
面议或电议
废钯碳回收且含金银等贵金属废料 -
面议或电议
含金,银,钯的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