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26
一、钢铁行业减排
1.钢铁企业深度治理。完成烧结机全烟气治理和烟气循环,实现高炉煤气治理、加热炉脱硝治理、转炉一次提标改造;完成高炉热风炉、轧钢加热炉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完成烧结机氧化法脱硝工艺替代。对已完成改造的治理设施加强日常管理。对标对表首钢迁钢环境治理和管理经验,制定“一厂一策”。力争实现乐钢、港陆达到A级水平。
2.产能置换。秋冬季前,关停3座480立方米、3座580立方米、1座600立方米、1座630立方米、2座650立方米、1座680立方米、1座800立方米高炉,6座50吨、1座75吨、1座80吨转炉,以及5台90平方米、3台92.4平方米、4台96平方米、1台98平方米、2台99平方米、4台100平方米、1台105平方米、1台108平方米、1台112平方米、3台120平方米、2台152平方米、2台160平方米烧结机。
3.总量减排。对22家钢铁企业实施每月不低于30%的总量减排;根据绩效评级对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石灰窑、砖瓦窑、铸造、耐火材料、陶瓷、独立轧钢、除尘灰综合利用、短流程钢铁等企业实施月度总量减排。
4.转型升级。制定《唐山市钢铁行业绿色转型方案》,统筹推进淘汰落后产能、退城搬迁、整合重组、短流程改造等工作,提速推进金马钢铁、华西钢铁、唐山不锈钢等搬迁项目,打造精品钢铁产业基地。
二、交通领域治污
加快推进“公转铁”,加速开通运营松汀、港陆、东海、鑫达(荣信)、津西等钢铁专用线,实现东海特钢、小集专用线建成投用,在港口和重点钢铁企业推广电力重卡。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邮政、城市物流配送等民生保障类运输车辆置换纯电动车。
三、严管监测数据
结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开展在线数据打假专项行动,严查自动监测设备使用不规范、运行不正常等违法行为。开展超低排放治理打假专项行动,加快实施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没有完成超低排放治理任务的,一律不得提升绩效级别,按最低级别管理。
四、夏季臭氧污染管控
围绕臭氧高发时段(5-8月)和生成臭氧前体物(VOCs、NOX)排放的重点工业企业,突出抓好VOCs污染治理,协同推进NOX减排,有效减少臭氧生成,把首要污染物为臭氧、AQI在120以下的轻度污染天气转变为达标天气,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五、扬尘治理
以建成区降尘量和道路走航监测为抓手,集中开展建设工程施工、道路及裸露地面、堆场、矿山、港口码头扬尘治理。国省干道清扫作业以机械化清扫为主,设区市及县城建成区主干道机扫率达到100%,次干道和背街小巷不具备机扫条件的实现人工清扫全覆盖。运输车辆物料必须严密苫盖,及时修复严重破损的公路路面。
六、深化清洁取暖改造
巩固双代改造任务,实现应改尽改。完成工业源协同供暖替代和完成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改造,供暖季热电联产企业实施以热定产。完成13台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
七、国控站点精细化管理
每个国控点成立精细化指挥部和工作专班,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对各专班装备实施标准化建设。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国控点5公里范围内的污染源建立清单,制成污染源分布图,明确管理、治理标准和责任,分类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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