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25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晋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晋市气防办函〔2019〕60号)要求,经报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自2019年10月24日15时00分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
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接到通知后迅速将此次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2019年10月17日18时00分-2019年10月24日15时00分)的预警发布和响应情况、企业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减排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于2019年10月25日11时前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gphbdqk@163.com)。
高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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