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16
两会接近尾声,关于废旧农膜回收的话题在圈内掀起一股热浪!
前有3月7号农业部长答记者问,谈解决农业环境问题;后有3月12日农业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一起来看一下: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答记者问,讲到解决农业环境问题具体实施行动中,特别提出关于废旧农膜回收行动,他说:
在一些地区减少地膜使用,推广使用适当加厚、便于机械化回收的地膜,同时采取以旧换新的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农民回收地膜。
2015年5月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
研究制定扶持有机肥生产、废弃农膜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企业的激励政策。
2017年底前,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部门规章。
修订农膜标准,提高厚度要求,研究制定可降解农膜标准
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到2020年,河北、辽宁、山东、河南、甘肃、新疆等农膜使用量较高省份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参与)
12日,农业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十三五”及今后一段时期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实施意见》提出,要统筹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以耕地为重点,以实现农产品安全生产为核心目标,以南方酸性土水稻种植区和典型工矿企业周边农区、污水灌溉区、大中城市郊区、高集约化蔬菜基地、地质元素高背景区等土壤污染高风险地区等为重点区域,按照“分类施策、农用优先,预防为主、治用结合”的原则,从防、控、治关键环节入手,强化监测评价,突出风险管控,实施分类管理,注重综合施策,坚持重点突破,狠抓督导考核,逐步建立用地养地结合、产地与产品一体化保护的耕地可持续利用长效机制。
《实施意见》要求,要着力抓好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面摸清底数,划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二是严格保护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确保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三是安全利用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推广低积累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措施,实施风险管控与应急处置。四是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有序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推进落实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五是实施耕地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开展典型污染耕地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建设综合治理与修复示范区。六是推进农业清洁生产,严控农田灌溉水源污染,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强化废旧地膜和秸秆综合利用,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实施意见》强调,要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建设,健全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加大科技研发支持力度,形成适合我国国情农情的农用地污染防治技术模式与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健全绿色生态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建立农用地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强化农用地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建立责任机制,实施绩效考核。
2017年,政府下决心治理土壤污染,从推广使用“加厚、便于机械化回收的地膜”到“鼓励农膜全面回收”,“制定回收利用规章”和“可降解标准”等种种措施,小编感觉到了农膜回收行业的春天来了。
上能为政府排忧解难,下可解决民生关注,既有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又有农民百姓的热情追捧,“农膜生产”、“农膜回收”、“可降解膜技术”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做塑料回收再生的各位老板,你嗅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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