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03
近日, 深圳大鹏海关与深圳盐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在深圳盐田港口岸查获一宗进口伪报固体废弃物案件,涉案“洋垃圾”总量约19.9吨。这是近年来深圳地区查获的最大一宗“洋垃圾”案件。
近期,浙江某企业从大鹏海关申报进口品名为“其他初级形状的再生聚丙烯颗粒”的货物一批。该批货物起运国为比利时,属于欧美发达国家,其备注为“赠送试模用品”。根据海关风险部门判断,可能存在不法分子故意伪报货物进口的可能。这时,盐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又对这批货发来了线索提醒。经该海关风险部门综合判断后,随即下达了布控指令,并邀约检验检疫局对货物进行联合查验。
5月13日,关检双方查验员按照指令实地验核货物,打开柜门后,发现外包装确实像以往见过的正规进口塑料颗粒包装。但打开包装后,发现内藏的货物却是由黑白红黄等多种颜色的片状和颗粒状塑料混合组成,所见的货物呈破碎后的不规则形状,不像是聚丙烯颗粒。关检双方查验员当即怀疑所查的货柜不是正规进口的有机化合物,而是固体废弃物,也就是俗称的“洋垃圾”。关检双方于是按照各自职权范围迅速跟进处理。
目前,大鹏海关已根据盐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测结论将该案移送大鹏海关缉私分局立案侦查,待缉私部门处理完毕后,涉案货物将被转运到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据悉,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固体废物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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