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6
鞍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月25日消息,为应对近期空气污染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已于1月23日13时,在我市城区及海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建议敏感人群减少出行,提倡公众绿色出行。
根据1月23日至24日空气质量预报结果,经鞍山市气象台与辽宁省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研判,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月23日13时起,在我市城区及海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鞍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在此期间,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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